我国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价值与路径研究

Journal: Educational Research DOI: 10.12238/er.v4i3.3697

程静

伊犁师范大学 法学院

Abstract

培养“德法兼修”法治人才,是在全面准确把握国际法治建设中新形势下,同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任务相适应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需要相符合、同我国人民的期待相契合、同我国综合实力与国际地位相符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。不断提高我国法学教育质量,通过进一步明确高校法治人才培养目标,加强高校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、优化法学学科专业结构、完善教育评价机制等具体措施,更好地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“德法兼修”法治人才。

Keywords

德法兼修;法治人才;价值;路径

Funding

本文获得新疆社科基金2020年度一般项目《富民兴疆方略下新疆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研究(项目号:20BFX075)》和伊犁师范大学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:《“一带一路”视域下新疆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研究(NO:JG202012)》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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