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平台经济下劳动用工关系的探讨

Journal: Economics DOI: 10.12238/ej.v5i5.1036

王婧1, 孙浩2

1. 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区有限公司
2. 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物流中心

Abstract

互联网平台经济目前提供了新型的就业模式,如网络带货主播、网约车司机等。平台劳动者通过平台获得就业的同时其合法权益也易遭到侵害。由于平台用工的灵活性,导致他们之间法律关系属性不确定,因此需要根据时代发展的特点确立新的劳动用工标准,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
Keywords

平台经济;劳动用工;劳动权益

Referenc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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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right © 2022 王婧, 孙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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